前言
「善导大师语录」,由净土宗善导流导师慧净法师辑录自大师《五部九卷》(善导大师全集,简称「善全」)
,总含约百余则法语,及百余则偈语,大分三篇:「本愿篇」、「法语篇」、「偈语篇」。此「语录」具有以下两大特色:
- 一、收录法语,简明扼要。收录善导大师最要、简明、典型的法语,便于读者迅速把握善导大师思想精髓。
- 二、编排组织,浑然一体。巧妙显示「本愿称名,凡夫入报」之净土宗根本宗义。
其中「本愿篇」之全部,「法语篇」之第一部分、「偈语篇」之第一部分,尤其重要。
多数法语、偈语之前加有小标题,寥寥数字点明当则法义核心,易持易记;每则法语的前后编排,并非偶然,而往往体现了法义展开的次第。这些都是应该细细注目之处。
辑录「善导大师语录」 ,自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,要求对每一则法语,乃至对善导大师著作的每一文每一句,必须有如下三个层次的无误理解:
- 一、对法语文句本身的无误理解。
- 二、结合上下文,在特定的语境中的无误理解。
- 三、把握大师根本思想、精神实质的无误理解。
三个层次,立体交叉,相互融通。在此融会贯通、无误理解的基础上,精心选录法语,加以组织条理化地缜密编排,最终形成《善导大师语录》,不仅宗旨突出,充分体现善导大师「本愿称名,凡夫入报」之根本思想,而且各则法语法义之间的内在联系,头头是道,左右逢源,浑然一体。
大师法语,意蕴丰厚;辑录汇编,用心良深。此导读仅仅提供一阅读线索,难免挂一漏万;愿诸智者,取舍在怀。
总导读
一、 选取
- 入选:宗义直截,文句简明,豁人心目。
- 目的:令理明信深、安心念佛、欢喜往生,并激发厌欣、慎护三业。
二、 组成
三篇、一文、一喻
- 三篇:
(1)
本愿篇,十六则;(2)
法语篇,百则;(3)
偈语篇,百二十三则。 - 一文一喻:重要,不便归类,单独成篇。
- 一文:就行立信、正杂分判、正助二行、正杂行相、正杂得失、正定之业。导归本愿正定业。
- 一喻:
- 守护信心,决定往生。怖死向西──至诚心;
- 回、住、去,三定死──深心之机深信;
- 宁死寻道向前,必应可度──深心之机深信趣向法深信;
- 信顺二尊遣唤,不顾水火二河──深心之法深信;
- 决定寻道直进,不生疑怯退心──回向发愿心;
- 虽闻唤声,亦不回顾──三心成就;
- 一心直进,念道而行──三心具足,相续称名。
- 须臾到岸──舍命即生。
三、宗旨
本愿称名,凡夫入报。
四、篇次、大意
- 本愿篇:显明本愿称名。为所宗所源,大根大本,要中之要,置首。
- 法语篇:显明凡夫入报。为前篇之详细展开,次之。
- 偈语篇:用赞偈的形式,显明本愿称名之胜易,极乐报土之超胜,并激劝厌欣。 别具一格,置后。
〈本愿篇〉导读
一、 首先引用「第十八愿」标显宗旨。以此总摄本愿篇、语录、《五部九卷》、净土法 门、一代佛教。
二、 凡《五部九卷》皆可视为对第十八愿的展开解释,本篇据「文亲义显」者,选十六则。
三、 先「对文增减」部分,有五则,文句与愿文相当,释义直截明显,见者易晓,不容他解。大体依全集之先后。第一则,文句完整,又是「四十八愿一一愿言」之释,故提前。
- 显明本愿念佛,即是「称名念佛」。
- 显明此本愿称名念佛,为一生相续之念佛。
- 显明本愿称名,贯平生、临终之机。
- 显明本愿称名,往生必定,无有不定。
- 显明称名愿生,顺佛本愿;顺佛本愿故,乘佛愿力;乘佛愿力故,万修万人去。
- 显明「易行道」之标准,为「莫不皆往」;若有一人称名愿生而不得往生,不得名易行道。
- 显明易行之原理,在弥陀愿力。
- 显明信、愿,落实于称名行中;以称名摄信愿,信愿行,一体不离。
- 显明本愿称名,不漏逆谤之机,「唯除」是抑止之方便。
四、 次「总显其义」部分,总摄第十八愿义理,而加以纵横无碍地解释,广大精微。十一则分三: (一)
1明名号功能;(二)
2至5明本愿为宗;(三)
6至11明众生机受。
- 因中称本愿,果上为名号。因果一体不离,承前「对文增减」已明本愿原理,今第1明名号功能。
- 第2至5明本愿为宗。2明四十八愿核心在本愿。3明《大经》所宗在本愿。4明《观经》所归在本愿,定散、念佛,能归所归,方便真实。5明弥陀摄生在本愿。
- 第5文,从因果相顺、生佛相感道理,明念佛易生。称名之人,彼佛果上光明,还顺因地本愿,摄取不舍。弥陀世尊,以本愿、光明、名号,摄化十方,使众生信心称念,即是佛感生;众生信心称念,顺彼佛本愿,蒙彼佛光摄,乘彼佛愿力,即是生感佛。
- 第6至11明众生机受。承前「光号摄化」文,第6明「信心」,第7至11明「求念」。又6. 7信行相对。8至10为大师依本愿释《小经》生因段经文,亦知《小经》所宗在本愿。11特显本愿「乃至十念」之义。
〈法语篇〉导读
一、 总分二部分。(一)
净宗法门大纲。按法义开展次第。(二)
净宗要义集粹。按《善 导大师全集》文之先后。
二、 净宗大纲分节。四十五则,分六:一、教门;二、摄机;三、机行;四、行益(护念)
;五、报土;六、结劝。
三、 净宗大纲次第。先,教门总明「凡夫入报」;次明此教所摄之机;次明此机能入之行;次明此行今生之益,次明此行所入报土,最后结劝。
四、 1至6明教门。分三:(一)
1开宗宣示;(二)
2至4所开法门──本愿称名;(三)
5. 6法门利益──凡夫入报。
所开法门三文中,2总判要弘二门,3要弘二门废立,4四十八愿宗归。《观经》释尊虽说定散两门,其意唯在导入一向专称;《大经》弥陀弘发四十八愿,本质唯是第十八愿念佛。定散两门归于弘愿一门,四十八愿结为念佛一愿;二经法门一致,二尊佛意全同。。
五、 既知其教,须知此教所摄之机,故次前教门,今7至11明摄机。
- 先7,总明罪苦优先之道理;
- 既明罪苦优先,须知罪苦之极,故次8举逆谤得生;
- 既知逆谤得生,则知一切凡夫定生,故次9;
- 既知凡夫皆生,须知凡夫中人天善恶往生有无差别,故次10;
- 既知凡夫得生,则知圣人愿生定生,故次11;
- 既知圣人往生,须知圣凡往生有无差别,故次12。
六、 既知其机,须知此机之行,故次前摄机,今13至24明机行。其中13至17明安心门之三心,18至24明起行门之专念。信行不离。
- 先13,「三定死」明机深信。此中「宁死向前」即是至诚心;「必应可度」即是机深信向法深信之过度,若无此心则不可有法深信,又非是净土机,只是罪恶感,不名机深信。
- 次14明法深信。弥陀的呼唤及保护
(第十八愿)
成为心中信仰,故能不畏水火。 - 次15明回向发愿心。此中「贪瞋烦恼中,能生清净心」即是机法一体之深信。如上三心,竖向次第而言,后后摄前前;横向而言,一心圆融。
- 次16. 17,先喻后法,结明「心行具足必得往生」。
七、 如上安心,依弥陀本愿之行,心行不离,故次下明本愿专念。又行必有益,现生及临终蒙「护念、光摄、三缘」等益,命终决定往生。
- 先18,总明专杂得失。
- 次19,别明杂行之失。
- 次20至22,别明专修之得;亦是释前18「与佛本愿得相应」,亦即何以「佛光普照唯摄念佛」?乃因念佛是佛本愿行故,亦以此故而有「亲、近、增上」三缘益。《般舟赞》言:「唯有念佛蒙光摄,当知本愿最为强」。
- 次23,既专修念佛,与佛本愿相应,蒙佛光明摄护,具「亲、近、增上缘」益,临终圣迎无碍,命终决定往生,众行全非比较,故为三经所宗;亦是释前不违释尊之教,随顺诸佛之语。
- 次24,结劝一切根机,唯可专修念佛。
八、 次25至31,明如上专修念佛,非独弥陀来护,命终决定往生;亦蒙诸佛圣众来护,现生多获利益。
九、 既知凡夫念佛得生报土,须知报土境相,故今32至40明报土。
- 先32,总标极乐报土,非余所比。
- 次33. 34,明报土成因。
- 次35至39明报土境相。
- 次40,明此胜报净土,同属十方凡圣。
十、 最后41至45结劝。
- 先41,劝厌欣。承上40,极乐胜报,既通十方同生,则此土凡夫不可轻而不欣。但能厌欣,六道因果顿绝,弥陀净土常居。
- 42劝见弥陀,即见十方佛。
- 43至45劝惭谢佛恩。
十一、 第二部分,取大师于净土法门独到妙释,及对吾人深有警发者,集为一处。
- 第1文。弥陀化身之善导大师尚自居下位,我等唯可屏弃凡思,仰投佛愿。「勤心奉法」,明信之专恳;「毕命为期」,明行之相续;「舍身即证」,明法门顿速;「法性常乐」,明证果究竟。
- 第2文。净信心手者,三心;智慧之辉者,名号;照彼弥陀依正者,欣慕向往净土庄严。称名愿生,即是《观经》之「观」,非同常途之观。
- 第3文。观佛入念佛故,二宗终成一宗。
- 第4至7,不同诸师所判。
- 第8文,明念佛,虽一念功德具足,仍念念不厌其多。
- 第9文,意同「归三宝偈」中「生死甚难厌,佛法复难欣。共发金刚志,横超断四流。」
- 第13至15文,「举足救迷、不及端坐、应声即现、立摄即行」,救生何切也!「回心愿生,立即得生」,得救之速也。
- 第17文,以「众生界」为「法界」,法界身即是「为物身」。以「身遍、心遍、无碍遍」解法界,法界身即是「实相身」。
- 第18文,明净土法门,本为末代罪浊凡夫,唯指方立相,住心取境,不明无相离念。
- 第20文,圣道通途之真实「解」者,契悟真如实际之理;真实「行」者,体如而行,性离虚妄,不染贪瞋,如《心经》「不垢不净」之行,《金刚经》「忍辱波罗蜜,即非忍辱波罗蜜,是名忍辱波罗蜜」之行。此非凡夫份上事。本愿念佛行者,真实「解」者,即下「二种深信之文」所言之「两种深信」;真实「行」者,即下「正定业之文」所言之「一向专称」。对众生罪业之机与弥陀救度之法,如实信知,故是真实解;名号乃是至极真实法,称彼佛名,如实修行相应,故是真实行。由真实解起真实行,非不真实解而能真实行。
- 第21文,承上法深信明深信《大经》,此文明深信《观经》及《弥陀经》。
- 三经皆共明专念名号,《大经》明弥陀誓愿,直接说;《观经》明释迦发遣,引导说;《弥陀经》明诸佛证诚,赞叹说。
- 《观经》、《弥陀经》中念佛摄于《大经》「彼阿弥陀佛四十八愿」。
- 「释迦佛说此《观经》三福九品、定散二善」,非以此往生,而是以三福九品、定散二善,证明、赞叹彼佛依正二报功德庄严,发起我等欣慕愿求之心,至于往生正因,仍在念佛。
- 《弥陀经》诸佛证劝「一切凡夫,决定往生」者,正因仍在念佛。
- 第21至23文。一唯,三随,四决定,四不可。
- 一唯:唯信佛语。
- 三随:随顺佛教,随顺佛意,随顺佛愿。
- 四决定:决定依行。
- 决定建立自心,顺教修行,永除疑错。
- 决定作得生想。
- 决定一心,投正直进。
- 四不可:不可信用菩萨等不相应教,以为疑碍,抱惑自迷,废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- 不为一切别解、别行、异学、异见、异执之所退失倾动也。
- 不为一切异见、异学、别解、别行人等之所动乱破坏。
- 不得闻彼人语,即有进退,心生怯弱,回顾落道,即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- 第23文,「作得生想」,愿生而思往生一定,是真实愿生心;愿生而思往生不定,非真实愿生心。此真实,不在凡夫意地上论,而在于是否真实信解弥陀本愿。「思往生不定」之心,乃由不真实信解弥陀本愿故,是不真实「解」,故纵凡夫意地愿生心虽似真实,不名真实心。即是前文所言「身口意业,所修解行,必须真实。」由不真实故,缺至诚心;思不定故,缺深心;愿生心不真故,缺回向发愿心。
- 第28文,《观经》九品「到彼花开时节不同」,或一七日、或七七日、或一小劫、或六劫、或十二大劫,依大师释,皆指此间时节;则纵下下品之十二大劫,彼处亦是短时。
- 第29文,明深信因果之相。以此为准,绝大多数人连佛教最基本的因果都没有深信,而是「或信不信,虽信不深,信有间断,善心数退,恶法数起」。佛法修持,岂易言哉。
- 第30文,明净土菩提心。「以上诸善」,明信因果所作诸善。「似亦无功」,未断贪瞋,不足出离生死。「一念厌苦」,虽信生死苦,欲断恶法而数犯,自力无法出离,故激而勃发一念厌苦之心,愿彻底离此苦境;「一念乐生」,虽发善心,欲恒不失而数退,故激而勃发一念乐生净土之心,但至净土,无毛发之恶,大乘纯善无漏之境故,即能速满菩萨大悲愿行,还入生死海,救摄苦众生。
- 第31文,自机甚劣,净土甚高,行者虽睹灵仪,疑心恐不得往生。现见修净土人,多此心态,虽闻弥陀名,虽睹弥陀相,疑心不得往生,故使弥陀立身垂手,以身说法:「我来迎汝!」然犹如不见不闻者。
- 第32文,来迎佛圣,或报或化,或多或少,或大或小,随众生心而有增减。专修念佛之人,必见报佛来迎,顺彼佛本愿故;又必是菩萨大众相随,念佛为至极大乘法故。
- 第33文,闻经灭罪少,由机法不相应故。称名灭罪多,亦由机法相应故。「造罪障重,死苦来逼」之劣机,不堪多经、多行法,故使「受心浮散,灭罪为轻」。一句佛名之胜法,「能摄散心,令住正念」,令心纯一,即是心重,故能除罪多劫。相应劣机之胜法,唯是南无阿弥陀佛。
- 第34文,此约临终机,平生称名亦同,感应道交故。如近缘释,「众生愿见佛,佛即应念现在目前。」顺佛本愿故,摄取不舍故,具三缘益故,法界身故,如众生意故,如弥陀意故。
- 第35文,闻经十二部,含一切行。称名是正定之业,余行是杂散之业。
- 第36文,善人为说弥陀功德,罪人得闻弥陀名号。弥陀功德即弥陀名号,阿弥陀佛之「十力威德、光明神力、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」,总摄于一句佛名。
- 第39. 40文,意业失念,但任口称,声声罪除,金华来应。名号之功能也,易行之至极也。非定非散,超定超散,绝思绝议,无伦无比。故言「念佛三昧,功能超绝,实非杂善,得为比类。」
- 第41文,就其形式,也可放在「偈语篇」;此处就其内容,与上各文相承,可互相显明。
- 第48文,释迦出世本怀。
- 第49文,三世诸佛皆念弥陀而成佛之经证。
◆〈偈语篇〉导读
一、 总分三:(一)
念佛胜易,二十三偈。(二)
极乐超胜,四十七偈。(三)
慈悲劝诫,五十三偈。
二、 (一)
念佛胜易分三:(1)
1至8明胜且易,按法义次第。(2)
9至16明易且胜,按全集先后。 (3)
17至23劝诫,按法义次第。
- 第1偈,本愿故胜。
- 第2偈,入报故胜。
- 第3至5偈,光摄故胜。
- 第6至8偈,比较显胜。
- 第9偈,「直入」者,无少耽延,无诸障难,易且速也;不假回向,不经莲胎,高且胜也。
- 第11偈,「终时正意念弥陀」,释经文「是人终时,心不颠倒。」念佛之人,命终皆自然住于正念。念佛即蒙佛光照,念佛即乘佛愿力,念佛即当下一念定往生。此平生、命终皆同,唯平生之时,佛光虽照而肉眼不见,往生虽定而色身犹存。
- 第17至22偈,先劝厌欣,并总劝慎护三业,常行念佛;次举劝念佛现世利益;次劝安心;次劝往生;次明往生证果;最后,总结赞劝。
- 第21偈,「同因同行至菩提」,彼佛因中愿行,结为果上六字,全体授予凡夫,令平等往生、平等成佛。有二种同:一念佛人之间同,同因同行,无有高下,「同一念佛无别道」。二念佛人与弥陀同,同以弥陀大愿为因,同以弥陀大行为行,同得无量光寿佛果。「南无者即是归命,亦是发愿回向之义」,同因;「阿弥陀佛,即是其行」,同行;「以斯义故,必得往生」,至菩提。然则一句佛名之内,弥陀与众生全然一体,佛因、佛行、佛果,一时圆满。
三、 (二)
极乐超胜分三:(1)
1至28明极乐超胜。(2)
29至37劝众生发愿。(3)
38至46明大经要义。 (4)
47净宗回向偈。
四、 1至5,先总明极乐超胜。
- 第1. 2明正报超胜,先主佛,后圣众。
- 第3. 4明依报超胜,先比较,后直明。
- 第5,明往生证果超胜。
五、 6至28,别明净土超胜。大体依全集先后,局部依法义次第。先《法事赞》偈
- 6明真净报土。
- 7至10明自然证悟。
- 11至13明回度娑婆。
六、 再《般舟赞》偈。
- 14至16明相好同佛。
- 21至27明超证涅槃。
- 28劝求往生。
七、 最后「慈悲劝诫」,劝厌秽欣净,劝专修念佛,劝觉悟无常,劝慎护三业,劝感念佛恩。大体依全集先后,局部依法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