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禅净关系及弘法者应持之立场

〇〇〇〇慧鉴:

两封诗作来函均拜读,因事务繁多,久未回复,深致歉意。

一、关于禅净关系

「以禅会净,以净会禅」,不如「导禅归净,以净引禅」,乃至「弃禅归净,归净弃禅」。

禅与净,若论佛地极则,本无二致,非心思言语,不存在会与不会;若论众生修途,则判然不同,自不可会。

印光大师说:禅净合则两伤,离则双美。(大意,未捡原文)也是以禅净为修途,不可会。强会,则禅既非禅,净亦非净,各失其宗,故名两伤。不会,则禅自是禅,净自是净,各全其守,故名双美。

永明「有禅有净土」,指先已禅悟之人(有禅),后改转专修净土(有净土),非禅净相会。

二、关于弘法者应持之立场

弘法无外契理契机。契机无如净土念佛,契理当依经释传承。

首先要契理,若不契理,即非佛法,即使获得大众的叫好,毫无其益。禅若契理,必须真实明心见性,但多多都是以自己的知见,做相似猜测卜度,而自以为契理。净若契理,必须依佛祖传承,「二乘非所测,唯佛独明了」故。

凡夫故,智慧浅短,不可自信;自己的喜好、见解,须放置一边。弘法者既自执自己的喜好、见解,必自以为契理;又众生心性不等,而有类同,即使不契佛理之相似佛法,也必有一类人觉得相应而叫好,这样很容易让弘法者认为他所弘传即是契理契机,不知不觉中产生误害佛法,误害众生的结局。

净宗 敬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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