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观经疏》四重判

──略辨善导大师《观经疏》释义大纲

善导大师(以下敬称大师)依《观经疏》立教开宗,其疏释《观经》慧眼独具、义理超绝,诸师相望,不啻云泥。大师思想简言之,分真实(实)与方便(权),导方便入真实,也就是「开二归一,废权立实」。

「开二」者,先随众生执情。义路开分为二,即方便与真实,常以方便显说置前,真实隐密放后。

「归一」者,终显佛陀本意。结归唯在一真,即此一真,一切皆真,回顾来路,倍觉亲切。

既经开二归一,自然废权立实。如众水入海,失彼故名,皆得海号。
大分为四:

  • 一约教:分要门弘愿,终归弘愿。
  • 二约宗:分观佛念佛,终入念佛。
  • 三约行:分正行杂行,终依正行。
  • 四约益:分见国见佛,终属见佛。

教、宗、行为因,益即是果。教为能诠,宗、行为所诠,而分纲目。

虽有四重,本质一脉,一气贯通,更无滞碍。二教诠解二宗,二宗统摄二行,二行获得二益。要门教,观佛为宗,摄定散诸杂行,不出释迦光台见国,意在令人欣慕。弘愿教,念佛为宗,统五正行入正定业,正顺彼佛本愿,的见来迎佛体,立即证得往生。

略述如下:

一、要弘二教判

先开为二,文言:

然娑婆化主,因其请故,即广开净土之要门;安乐能人,显彰别意之弘愿。
其「要门」者,即此《观经》定散二门是也。定即息虑以凝心,散即废恶以修善:回斯二行,求愿往生也。

言「弘愿」者,如《大经》说: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。

所以见有二教者,有七:

  1. 要门、弘愿,教名二也;
  2. 释迦、弥陀,教主二也;
  3. 观经、大经,教经二也;
  4. 回愿、乘愿,教理二也;
  5. 唯善、善恶,摄机二也;
  6. 定散、称名,教行二也;
  7. 求生、得生,教益二也。

后指归一,文言:

仰惟释迦此方发遣,弥陀即彼国来迎,彼唤此遣,岂容不去也?

又言:

娑婆化主为物故,住想西方;安乐慈尊知情故,则影临东域。斯乃二尊许应无异,直以隐显有殊;正由器朴之类万差,致使互为郢匠。

开二,显明二尊教门不同,化用有别;归一,显明二尊佛意无差,遣唤一致。
废权立实,文言:

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,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。

「定散两门」即是要门,「本愿」即弘愿。虽说要门,意在弘愿,废权立实,其义显然。

二、念观二宗判

先开为二,文言:

  今此《观经》,即以观佛三昧为宗,亦以念佛三昧为宗。

「此《观经》,即以」与「其要门者,即此《观经》」,「亦以」与「言弘愿者如《大经》说」,语气全同,意亦一贯,正由承接前面要弘二教,显明此处观念二宗。否则一经只能有一宗,哪来两宗?宗是主之义,如国无二主,天无二日,唯一无二,才称为宗。正因为有了「要弘二教「,才有「观念二宗」。要门教,观佛为宗;弘愿教,念佛为宗。譬如诸侯王于边国,天子主于中华,各在本境之内,都称为王,但统领之地有广狭之异。

后指归一,文言:

  此《经》定散文中,唯标专念名号得生。
  虽说定散两门之益,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。

定散观佛如指,弘愿念佛为月,以观佛指,指念佛月,废立显然。

另外,大师解释第九观成,见到佛的相好光明,唯摄念佛众生不舍,总不论摄余杂业行者。五正行中,观佛列为助行,归宗于念佛正定业。这些都表明由观佛入念佛,舍方便入真实。

三、正杂二行判

专修念佛为大师倾其一生、竭尽全力劝化众生之所在,为大师应化目的、出世本怀;千言万语,千开万合,总归「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」。因为这关系到无量众生到底能往生、还是不能往生,如何升进、必令往生。

为达此目的,分判要弘二教,显明观念二宗,辨别得益分齐,这里说明正杂二行。

先开为二,文言:

  就行立信者,然行有二种:一者「正行」,二者「杂行」。

后指归一,文言:

  若修前正助二行,心常亲近,忆念不断,名为无间也。
  若行后杂行,即心常间断。虽可回向得生,众名疏杂之行也。

明了正行杂行的利益得失,自然能舍弃杂行,归于正行。

依教起行,依行证果,通前达后,行最为重要。大师释文,卷无量杂行,归极于称名,最为精详。先大判一切行为正杂二行,杂行为权,正行为实,当舍杂行归于正行。再细判五种正行为正助二业,四助为权,唯一正定业为实,即由助业入于正定业。

由方便入于真实,为废权,简称「废」;由真实摄于方便,为立实,简称「立」。如众水入海,废众水名而立「海」名;若海不纳百川,岂号大海。若如井水不犯河水,则不说废立。

废杂行立正行,乃至废助业立正定业也如是。无量杂行之众水,汇归「读观」二大河,流入「礼称赞」之近海,更向正定业之巨洋。当知一向专称自含五种正行之功,读观二行自包无量杂行之能,这样才说废说立,并非隔绝杂行、助业能有废立。

诸行念佛比对,以显念佛超胜,引导诸行归于念佛,五部九卷之中,类似的文句,比比皆是。如:

  ¹ 但使专意作者,十即十生;修杂不至心者,千中无一。
  ² 自余众行,虽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较也。
  ³ 念佛三昧功能超绝,实非杂善得为比类。
  ⁴ 望佛愿意者,唯劝正念称名,往生义疾,不同杂散之业。
  ⁵ 弘誓多门四十八,偏标念佛最为亲。
  ⁶ 极乐无为涅槃界,随缘杂善恐难生;
   故使如来选要法,教念弥陀专复专。
  ⁷ 不为余缘光普照,唯觅念佛往生人。
  ⁸ 一切善业回生利,不如专念弥陀号。
  ⁹ 万行俱回皆得往,念佛一行最为尊。

四、见国见佛二益判

益者,往生。
先开为二,如言:

  备修众行,但能回向,皆得往生。
  (杂行)虽可回向得生。

似乎认同诸行、念佛皆得往生。
后指归一,如言:

  定散文中,唯标专念名号得生。
  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。
  欲回此杂毒之行求生彼佛净土者,此必不可也。

显明唯有念佛得生。

末法众生往生以韦提希夫人为标本,之所以辨别夫人见国时还是见佛时得往生,正是为了显明定散(要门,见国)、念佛(弘愿,见佛)所得利益分齐的不同。而由要门进升弘愿,由定散转入念佛。

《观经》得益说在经末,诸师多以总十六观成韦提侍女得益,又不像大师特别分判「得益分」一科,皆是法眼朦胧,不明真章。

大师别科「得益分」,定判夫人有「光台见国」及「座观见佛」二重得益,前为方便,后乃真实。

光台见国得欢喜益,求愿往生。经言:

  我今乐生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。

这是要门教,回愿求生之义。

座观见佛,悟无生忍,证得往生。经言:

  得见佛身及二菩萨,心生欢喜故,叹未曾有,豁然大悟,逮无生忍。

释言:

  斯乃序临净国,喜叹无以自胜;今乃正睹弥陀,更益心开悟忍。
  弥陀应声即现,证得往生。

正显得生利益,唯在弥陀弘愿,不在释迦要门,「非是光台见国时得也」,以此判然语气,显明二教分齐。

问:夫人光台见国得益、座观见佛得益、十六观一一得益、十六观总后得益,似是小节,何必大费周章,五分科节别作得益一分,七门料简专开得益一门?

答:故知此中大有深义。依大师释,释尊光台现国,正显要门教体,「定散门」详示通别五文,明定散二善出在,即明此义。座观空立本尊,正是弘愿教体,得益门明其出在,依文释明「不舍本愿,来应大悲」「弥陀在空而立者,但使回心正念,愿生我国,立即得生」。

夫人乃末法一切凡夫之代表,定判夫人得生之益在座观见佛,不在光台见国,是要表明众生往生之功唯在弘愿专称,不在要门定散。十三定观三福九品一一行成皆得往生,非是定散本身之力,全由三心投托佛愿,乘佛愿力,乃得往生,释以「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」,以此总摄定散归入念佛。

若据大师判释,而今行人修定散二行回向求生极乐宝国,相当夫人光台见国,得欣慕益;由此更加一心归命,专称佛名,即同夫人座观见佛,必得往生,故名正定业。

诸师不明此旨,或说一一观成皆得其益,或以十六观成总得其益,或指见国见佛皆得其益,众说纷纭,不识根底。而今后学盲然,固是难免。更知我祖大师弥陀化身,本地觉眼,可尊可仰,是凭是依矣!

四重判属,清清楚楚,前后一贯,彼此互含,因果分明,结构整然,得一自知其余,昧一全体皆暗。

诸有智者,为菩提道,求真求实;愍众生苦,归佛归法,必能抛成见如吐喉鲠,揭障叶如去眼翳,亲见泰山,何其畅快。若只任胸臆,漫随病眼,短绠不及深泉,便谓井中无水;盲目不见阳光,便说天上无日,可乎?但有大心菩萨,为物示现,知示不知,故作反说,正由众生病深,不惜痛下狠手,非敢评议。

唯愿逆顺俱获解脱,赞谤齐蒙救恩,同结净土缘,同种念佛因,同生极乐国,利益诸众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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