称名论

就净土行,龙树菩萨《易行品》单举称名,天亲菩萨《往生论》以称名为核心展开五念;就称名之理论与方法,《易行品》依然简略,说「阿弥陀佛本愿如是」、「应以恭敬心,执持称名号」;《往生论》则丰富之,说「一心皈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,愿生安乐国。」「称彼如来名,如彼如来光明智相,如彼名义,欲如实修行相应故。」今昙鸾大师相承二祖之教旨,而更进一步发挥其微义。

一、称名为本

首先,《论注》解论名目明「三经以佛名号为经体」,则此《论》及《论注》也必以佛名号为体,此即预明「净土法门,称名为本。」由教起行,依行证教故。

接着于上卷末释明天亲菩萨「普共诸众生,往生安乐国」之义,引用《大经》第十八愿成就文,及《观经》下品下生之文,以本愿「十念」与下下品「十念」同为称名,而作出著名的「三在释」,明其必生之由。此即显明,若凡夫、若菩萨,若自利、若利他,十方众生之往生普皆归于称名一行。

更于下卷末探求五念门行能得往生之根本,引用第十八愿之文,释言:「缘佛愿力故,十念念佛,便得往生。」此即显明五念归宗于第十八愿──称名一行。比照开章「乘佛愿力,便得往生」,明知「十念念佛(称名)」即是「乘佛愿力」。

而昙鸾大师另一杰作《赞阿弥陀佛偈》,开宗明义即标以「南无阿弥陀佛」六字,也是显明称名为本。

二、名号之德用

既以称名为本,此称名有何殊胜?昙鸾大师对此有丰富的阐释。就名号之具德,《论注》言:

  1. 名即法。
  2. 如来即「真实功德」相。
  3. 如来是「实相身」,是「为物身」。
  4. 十念者,依善知识方便安慰,闻「实相法」生。
  5. 阿弥陀如来「方便庄严真实清净无量功德名号」。
  6. 阿弥陀如来「至极无生清净宝珠名号」。
  7. 阿弥陀如来「至德名号」。
  8. 十念者,明业事成办。
  9. 十念业成。
  10. 缘佛愿力故,十念念佛,便得往生。

所谓「名即法」,名号本身即是佛体,因而即是「实相身」、「为物身」,即是「实相法」,即是「真实功德」,即是「方便庄严真实清净无量功德」,即是「至极清净宝珠」,即是「至德」,即是「佛愿力」,即是「业成」,即是「往生」。

就名号之功用,仅举《论注》之显文:

  1. 名字为佛事。
  2. 若人但闻安乐净土之名,欲愿往生,亦得如愿。此名悟物之证也。
  3. 彼无碍光如来名号,能破众生一切无明,能满众生一切志愿。
  4. 此如来名号,及彼国土名号,能止一切恶。
  5. 若人虽有无量生死之罪浊,闻彼阿弥陀如来至极无生清净宝珠名号,投之浊心,念念之中,罪灭心净,即得往生。
  6. 诽谤正法⋯⋯种种诸苦众生,闻阿弥陀如来至德名号,说法音声,如上种种口业系缚,皆得解脱,入如来家,毕竟得平等口业。
  7. 阿弥陀如来无上宝珠,以无量庄严功德成就帛裹,投之于所往生者心水,岂不能转生见为无生智乎!
  8. 十念者重,重者先牵,能出三有。

又《赞阿弥陀佛偈》言:

  若闻阿弥陀德号 欢喜赞仰心归依
  下至一念得大利 则是具足功德宝
  设满大千世界火 亦应直过闻佛名
  闻阿弥陀不复退 是故至心稽首礼

弥陀名号:能为佛事、能悟物、能破一切无明、能满一切志愿、能止一切恶、能灭无量生死罪、能净浊心、能得大利、能具足功德宝、能不复退、能得往生、能救度谤法、能解脱业缚、能出三有、能入如来家、能转无生智、能平等成佛。诚然万德万能之名号!

三、机受之心行

名号虽然具有无量无边德用,但如果众生不知不信,不顺名号自然之功用,即不能得其功德利益;如手执亿金之券,不知不信,依然受穷;家有全自动电器,不顺用法,只是废物。

《论注》言:

  有称名忆念而无明犹在,而不满所愿者,何者?由不如实修行,与名义不相应故也。
  云何谓不如实修行,与名义不相应?谓不知如来是实相身,是为物身。
  又有三种不相应:
  一者、信心不淳,若存若亡故;
  二者、信心不一,无决定故;
  三者、信心不相续,余念间故。
  此三句,辗转相成:以信心不淳,故无决定;无决定,故念不相续。
  亦可念不相续,故不得决定信;不得决定信,故心不淳。
  与此相违,名如实修行相应。是故论主建言「我一心」。

此一段文主要在说明「二不知、三不信」之不如实修行,以及「二知、三信」之如实修行相应。大意是说:虽称念弥陀名号,但不知、不信「弥陀是真实、能救我者,名号即弥陀真实之救度」,即与弥陀名号本身所具有的含义不相应;与名义不相应,弥陀名号本身所具有的德用就不能如实显现,所谓「碍属众生」;名号德用不能显现,众生全无如实修行;不如实修行,不能往生;不能往生,则不能破无明、满所愿。反之,即是如实修行相应。

实相,又称诸法实相、真如、法性,也就是真理;此实相含藏万德故,《论》说为「真实功德相」。「实相身」是说如来证穷真理,是「真理之存在」、「真实功德之存在」。为物之「物」,指众生。「为物身」是说如来是「救度众生之存在」。

诸佛化道,必具二身。若非实相,即堕颠倒;若非为物,即成虚作。由实相身而为物身,故能从真理界垂化于众生界;为物身而实相身,故能摄众生入毕竟净。此即诸佛摄化众生之通规。

若比之法、报、化三身,实相身相当于法身及自受用报身,为物身相当于他受用报身及化身。故诸佛自利虽究竟圆满,利他不得不俯顺屈尊。此诸佛之「为物身」虽言利济众生,但不普遍、非究竟,对众生根机不得不有所简择,施予利益不得不有所损减。

今弥陀建超世别愿,统实相身、为物身之功能于一名号中,故「南无阿弥陀佛」名号是以弥陀之自证(实相身)而为众生之所有(为物身),二者无毫发之间,自利全成利他,自功德全成他功德,自受用全成他受用。故使众生称念,必得往生;往生即速疾成佛。《论》说:「其佛本愿力,遇无空过者;能令速满足,功德大宝海。」

所以「二知」成为「一知」:知名号即弥陀究竟之救度;一称自具二能:必得往生(为物故);生即成佛(实相故)

《论注》释弥陀名号即是实相身、为物身,让我们对这一句弥陀名号、对阿弥陀佛所以成为阿弥陀佛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。弥陀名号具为物身故,称名众生必蒙报化之来迎;具实相身故,往生彼国即证真如之实际。又,名号具为物身、实相身故,一切观像、观想、实相念佛总收于称名之中。虽称名,而以不能定观为欠,此不知名号为物身;闻他证悟,自卑于称名,此不知名号实相身。不能观想,不悟实相,而能究竟直超如来地者,唯有称念弥陀名号一法。

诸佛皆自利利他,皆具实相身、为物身,但统实相身、为物身于一名号以摄化众生,唯是弥陀一佛;故不受通途三身化用之局碍,而为一切诸佛所称赞。

弥陀名号统摄实相身、为物身,源于彼佛本愿,第十八愿言:「乃至十念(名号),若不生者(为物身),不取正觉(实相身)」。又《观经》「光摄念佛」之文,《小经》「何故号阿弥陀」之文,皆是其据。约本《论》则据「真实功德相(实相身)」,与「观佛本愿力(为物身)」之偈。

「知」是「信」义,若仅观念之知,仍非相应。所以接下来就信心说「又有三种不相应」。

先说「信心不淳」。淳,通纯。虽称名,但不纯然仰信弥陀名号真实之救度,夹自力的杂质,精进勇猛时便认为往生一定,懈怠松软时又以为往生不定,所以说「若存若亡」。

既然不淳,也就不一。一是专一。虽称名,但不专一仰靠弥陀名号之救度,左右摇摆,心怀犹豫,所以说「无决定」。

既然不一,也就不相续。虽称名,但不始终如一仰靠弥陀名号之救度,前念弥陀,后念余行,所以说「余念间」。

若能顺佛本愿,称名相续,一信到底,不怀疑,不夹杂,不间断,即与弥陀名号救度之义相应;现生破除疑无明,满往生愿;当来破无始无明,满度众生愿。

所以「三不信」只是「一不信」,不信弥陀之救度;「三不相应」只是「一不相应」,与弥陀救度不相应。

后来善导大师以「专、杂」作为「相应不相应」之决判,至为简明扼要。《往生礼赞》言:「念念相续,毕命为期者,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。何以故?与佛本愿得相应故⋯⋯舍专修杂业者,百时稀得一二,千时稀得三五。何以故?与佛本愿不相应故。」佛本愿者,名号救度之义也。可见二祖之一贯。

本来信心是主观之意识,既不独立,也难表述,今《注》承《论》旨,紧扣「称名之行」,所谓「称彼如来名」,同时采取「三不信」之否定表述方式,以「与此相违,名如实修行相应」,可说极为巧妙。

善导大师则直接说明「当知本誓,重愿不虚,众生称念,必得往生」,并据此建立「称名正定业」、「六字名号释」、「就行立信」、「一向专称」等净土宗根本教义,皆与此《论注》有着密切的教理渊源关系。

(注:观经下下品,如是至心等。但能系意专精,常能念佛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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