愿力论

诸佛皆是真实功德相,何以天亲菩萨一心归命阿弥陀佛、愿生安乐国?此因阿弥陀佛本愿力故,其真实功德能普遍利益一切凡圣善恶,如不虚作住持功德偈言:

  观佛本愿力,遇无空过者;能令速满足,功德大宝海。

虽说彼佛国土三严二十九种功德一一皆具不可思议自利利他之用,但本质在于佛本愿力,所以独称此为「不虚作」功德,说为「三种成就,愿心庄严。」

所谓愿力,即弥陀因中本愿,果上神力;因果并称,说为愿力,或本愿力;举因摄果,即称本愿。

一部《论注》,以弥陀本愿力为精神,首尾呼应,贯通全篇。

略说有三:

  • 一、开章,标愿力宗。
  • 二、正释,示愿力相。
  • 三、结论,明愿力本。

一、开章,标愿力宗。

《论注》言:

  易行道者,谓但以信佛因缘,愿生净土,乘佛愿力,便得往生彼清净土。佛力住持,即入大乘正定之聚。正定即是阿毗跋致,譬如水路,乘船则乐。
  此《无量寿经优婆提舍》,盖上衍之极致,不退之风航者也。

在依文释义之前,引用龙树菩萨易行道之判释,标明此《论》以弥陀愿力为宗;以佛愿力,即便往生,即入正定,故称上衍极致。则此土五念门行,彼土五功德果,乃至一菩提果,皆已预先纳入弥陀愿力之中。

二、正释,示愿力相。

承前开章所示宗旨,正释逐一展开。上卷释偈颂,就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一一以「佛本何故起此庄严」,揭示法藏因中大悲为凡之愿心。下卷释长行,还就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一一以「此云何不思议」,昭显弥陀果上自利利他之力用。而又统此因愿、果力于佛「不虚作住持功德」之释中,言:

  所言不虚作住持者:依本法藏菩萨四十八愿,今日阿弥陀如来自在神力。愿以成力,力以就愿;愿不徒然,力不虚设;力愿相符,毕竟不差,故曰成就。

三、结论,明愿力本。

《论注》「核求其本释」:

  凡是生彼净土,及彼菩萨人天所起诸行,皆缘阿弥陀如来本愿力故。

此即明因行五念、果上五德,往生、成佛、度生,无一不是缘于阿弥陀如来本愿力,而成《论注》之总结论。

此结论若对照开章,可知「乘佛愿力,便得往生」指第十八愿,「佛力住持,即入正定」指第十一愿,「上衍极致」意指第二十二愿,超出常伦诸地行故。

《论注》以三种方式释明弥陀愿力:一、总明愿心,无别所指。如上卷明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只是探求如来大悲为凡之愿心,而非一一指对愿文。此即显明弥陀愿心本无边限,收为四十八愿,广开即有无量之愿。二、总举四十八愿。如「于是性中,发四十八大愿,修起此土。」「若非佛力,四十八愿便是徒设。」此即显明四十八愿一体成就,不可分离。三、别举有关之愿。如核求其本释举第十八愿、第十一愿、第二十二愿。此即显明各愿有其独立功能,其中第十八愿独为生因之愿;又四十八愿以此三愿为纲,总摄往生、成佛、度生故;又三愿中以第十八愿为根本,因四十八愿一体成就,但能往生,成佛、度生自在其中故。

愿力为宗,是《往生论》的本有精神,以「观佛本愿力」之「不虚作住持功德」而宣示,由「愿心庄严」而遍布于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再由「速得阿耨菩提」之「速」字及于五念、五果。这如同地下水系,虽河网密布,但显露在外的只是一小段,其余幽隐难知;《论注》之功,乃将《论》之愿力体系一一探明,一一揭示,一一呈露,并且直溯源头,归于阿弥陀佛四十八愿,最终归极于一生因愿──第十八愿。

后来道绰大师「圣净二门判」以第十八愿「一愿判教」,善导大师「要弘废立文」更以第十八愿「一愿立宗」,要皆本于《论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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