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导《法事赞》言:
极乐无为涅槃界,随缘杂善恐难生;
故使如来选要法,教念弥陀专复专。
种种法门皆解脱,无过念佛往西方。
「极乐无为涅槃界」,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为我们愚痴、罪恶、苦恼的凡夫,所发愿、修行、成就的清净无染的报佛、报土。极乐世界又名「安乐世界」或「安养世界」,因为极乐世界充满平安、喜乐与清净,是无忧无苦、自由自在、无挂无碍的世界。
《阿弥陀经》说:
彼土何故名为极乐,其国众生,无有众苦,但受诸乐,故名极乐。
极乐世界何以名为极乐?因为往生到极乐世界的众生,就不再有痛苦,只是感受到无尽的快乐。
《阿弥陀经》有两个译本:一部为鸠摩罗什翻译,一部是玄奘大师所翻译的。刚刚所引用,是鸠摩罗什翻译的《佛说阿弥陀经》。玄奘大师对这段经文的翻译如下:
何因何缘彼佛世界名为极乐,由彼界中诸有情类,
无有一切身心忧苦,唯有无量清净喜乐,
是故名为极乐世界。
也就是说,在极乐世界里面,没有一切身心忧苦,唯有无量的清净喜乐,所以才叫极乐世界。
我们身体的苦,有「老、病、死」苦;心里的苦,则有「爱别离、怨憎会、求不得」之苦。但其实身心是互相影响的,身体的病苦会影响心里的愉悦、舒适;心中有不平、不满,有忧愁、瞋恚的话,也会影响到身体。
身心苦的根源,在我们「五蕴炽盛」,这个虚假的五蕴炽盛,导致身心受苦。而极乐世界是:
无有一切身心忧苦,唯有无量清净喜乐。
极乐世界的菩萨,寿命无量。《阿弥陀经》说:
彼佛寿命,及其人民,无量无边,阿僧祇劫。
「无量」是超越的、永恒的意思。量有四种含义:空量、时量、重量、无量。「空量」指空间,如长、宽、高;「时量」包含过去、现在、未来;「重量」就是几斤重、几吨重。有量就有限,寿「无量」,就是寿命无限,超越时间。
极乐世界没有老、病、死,因为都是三十二相好,都是金刚那罗延身。极乐世界都是聚会一处,所以没有「爱别离」;都是诸上善人,所以没有「怨憎会」;而且思衣得衣,思食得食,要什么,心念一动,当下现前,所以没有「求不得」苦。
「极乐无为涅槃界
」,「无为」就是涅槃,「无为」就是没有造作,天性自然叫做无为。所以《无量寿经》说:
彼佛国土无为自然。
无为自然就是涅槃,简单讲,就是它没有无明、没有烦恼、没有忧苦,随顺法性,清净无漏,真如自性全现的本具之乐,这个名为无为涅槃之乐。这种乐,超越相对,是绝对性之乐,是无量清净的喜乐,因此叫做「极乐」。这种境界,《无量寿经》说:
皆受自然虚无之身、无极之体。
也就是我们烦恼凡夫一旦往生极乐世界,就能够证入无为涅槃,享受无为涅槃的喜乐。身是自然虚无之身、无极之体,广大无边遍一切处。极乐世界不管是依报——国土所住的环境,或者是正报——阿弥陀佛以及所有的菩萨,通通都是无为涅槃的境界,不可思议的境界,故名「极乐无为涅槃界」。
我们六道凡夫又是怎样的境界?
我们凡夫身心都是烦恼的结晶。我们的身体,每一滴血、每一寸肉,都充满着烦恼的罪恶。一切修行都是有为有漏的,不是涅槃的真性。
身体有分段生死,也就是新陈代谢、生老病死、生死轮回。而我们依什么为心呢?以六识为我们的心性。六识就是六根对六尘所产生的六识,既是根尘和合所产生,就是因缘所和合的,因此生灭无常,没有本体、没有自性,所以是虚妄的。根尘相对的既然是虚妄的境界,当然所产生的六识,也是虚妄的心性。由虚妄的六境产生虚妄的六识,由虚妄的六识之心(妄心)
,产生虚妄的境界,就是所谓的「种子生现行、现行薰种子」。因此,往来六道,永无休止。
凡夫若以此无常生灭,求不生不灭的真常,就好像煮沙要成饭,缘木欲求鱼,是永无可能的。所以我们不可以执着过去、不可以执着现在、不可以执着未来。只能专念名号,一心一意向着净土前进。
「随缘杂善恐难生
」,「随缘」就是随众生各自的因缘所学的法门,即八万四千无量诸善万行的法门,都是「随缘」,也都是「杂善」。这是随自己的缘,而不是随弥陀的缘,如果随弥陀的缘,就只有念佛。这些杂善要往生极乐世界,善导大师说:很难。
「故使如来选要法
」,「要法」就是本愿念佛的法。往生的正因,叫做要法,不是往生正因的都非要法。
「教念弥陀专复专
」,「专复专」是在解释《阿弥陀经》核心的经文「一心不乱」。「一心」就是「专」,因为一者不二,不二就是专;「不乱」就是不杂乱,不杂也是专。意思是只要随我们的根机,专念这句名号,见思二惑有没有降伏,有没有念到功夫成片、梦寐一如,都没有关系。这就是往生的要法,往生的正因,除此都是随缘杂善,往生就困难。
「种种法门皆解脱,无过念佛往西方
」,「种种法门」扼要来讲,就是四谛、十二因缘、三学、六度、大小显密、顿渐,皆属种种法门的范畴。当然广义来讲,「种种法门」也包括念佛。这些法门虽然都能够解脱,可是「无过念佛往西方」。为什么?因为那些固然也是解脱的法门,但我们做不到,唯有念佛这个法门,我们做得到。
所以《大集经》说:
末法亿亿人修行罕一得道,唯依念佛得度生死。
如乘船渡海,不劳功力。
——摘自〈第十八愿之义〉第十课(2005·12·18)